连花系列产品亮相服贸会 与世界共享中医药创新发展成果******
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于8月31日至9月5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和首钢园区举办,期间,以岭药业携连花系列产品亮相,借助服贸会这一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展示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中医药发展成果。
9月4日,在服贸会的成果发布厅,以岭药业品牌中心副主任周晓雄进行了“中国连花 全球共享”科技成果发布演讲,从连花品牌起源,到系列产品展示,再到为国内外抗疫做出的贡献,多维度、全方位的视角介绍了连花呼吸健康产品。
周晓雄表示,在抗击新冠疫情中,中医药彰显了特色优势,成为此次疫情防控的一大亮点。中医药抗疫“三药三方”的代表——连花清瘟发挥了积极作用。疫情发生后,各项研究证实连花清瘟对新冠肺炎疗效的同时,以岭药业也在思考如何将连花清瘟对新冠肺炎的“即病治疗”前移到“未病先防”的阶段。为此,以岭药业对呼吸健康领域进行了不懈攻关,在连花清瘟经典组方的基础之上,延展其草本组方,精选多种抗菌抗病毒本草成分,经过科学调配、提取与技术验证,研发出“连花HAbO精油”,并将其应用到具有消杀、防护功效的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上,阻断病菌“人传人”“物传人”、“环境传人”三种传播途径。连花消杀、防护、清菲、养正四大系列产品相互配合,外防内调,为大众提供全方位的立体防护。
作为服贸会防疫用品之一,连花呼吸健康包也在此次会展中大放异彩。为现场嘉宾免费提供的“连花&服贸会”特别定制款连花健康包中,包括了连花口罩、口罩爆珠、清咽抑菌喷剂、免洗洗手液等,提醒大家在参展交流的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今年是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继2021年之后,再次作为服贸会防疫用品,为大会提供防疫支持。此前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就曾作为指定防疫用品亮相于2021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2022年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国家级博览会。
以岭药业借助服贸会这一凝聚全球合作共识、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充分展示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中医药发展成果,助推中医药发展,让中医药传统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李妍)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